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真抓实干
督查激励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厅委机关各处室、驻厅纪检监察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7号)精神,我厅专门制定了《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方案》,已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和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4日
湖南省教育厅2020年
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7号)精神,其中第二十条激励措施由我厅牵头组织实施,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激励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纳入本次遴选范围。今年遴选4个市州和10个县市区给予激励。
二、遴选条件和标准
(一)市州的遴选条件和标准
1.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权重40%):出台和实施推动市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市州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招生比不低于42%;加强标准化中职学校建设和增加公办中职学位供给;中职学校参加国家和全省职业院校相关竞赛成绩突出。
2.关于芙蓉学校建设(权重40%):项目建设进度符合省里统一制定的倒排工期计划,按时交付使用,项目建设程序符合法律和政策有关规定,无质量安全事故;学校建设风格符合芙蓉学校整体要求;项目校办学功能完备,校园布局科学合理;择优选配校长及班子成员,配齐配强师资队伍;信息化建设达到芙蓉学校要求,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用户信息素养提升、学习方式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学校主要招收农村学生,贫困生招生比例在30%以上或做到学校招生划片区域内贫困生都能就近入学,教育扶贫成效良好。
3.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和普通高中大班额(权重20%):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或市政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完善,部门责任落实,工作方案科学可行;贯彻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到位,出台配套实施细则;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超大班额比例低,任务完成率高,建设项目进度快,工作基础扎实,工作成效显著;工作平稳有序,没有负面舆情、群众集访事件和信访事件;典型经验在省级以上会议、教育部简报、《湖南教育快讯》等推介,在省月通报或省级以上媒体宣传。
(二) 县市区的遴选条件和标准
1.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权重15%): 县市区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招生比不低于42%;增加公办中职学位供给; 中职学校参加国家和全省职业院校相关竞赛成绩突出(对未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县市区的考评,使用所在市州的整体数据或成绩)。
2.关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村小和教学点)建设(权重15%):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有本级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有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老百姓满意度高;有小规模学校整体建设规划,新建、撤并工作程序合法、实施规范;200人以下的村小和教学点按班师比1:1.7的标准,足额核定编制和配备教师;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乡村教师人才津贴等工资待遇政策落实到位;教师轮岗有效开展;接入宽带网络,有开展网络教学、网络教研的条件;工作平稳有序,没有负面舆情、没有群众集访和信访事件;典型经验在省级以上会议、教育部简报、《湖南教育快讯》等推介,在省月通报或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无小规模学校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获基础分满分)。
3.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权重30%):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所有指标的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通过以上8项核心指标,形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数”,评价县市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成效。
4.关于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权重40%):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专门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完善,部门责任落实,工作方案科学可行,能够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多渠道增加公办园学位,日常管理到位; 任务完成率高,2020年底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高,本级资金投入力度大,建设项目进度快,工作基础扎实,工作成效显著;工作平稳有序,没有负面舆情、群众集访和信访事件;典型经验在省级以上会议、教育部简报、《湖南教育快讯》等推介,在省月通报或省级以上媒体宣传。
三、遴选程序
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市州、县市区不需要提交申报材料。省教育厅分项制定评分细则,依据年度统计报表、省月通报、大数据等,联合省财政厅评议提出拟激励名单及激励措施,经厅党组会议审议后,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再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表扬激励。
四、奖励措施
对获得激励的4个市州,每个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资金;对获得激励的10个县市区,每个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资金。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印发
湘教发[2020]14号 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