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试点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湘教通〔2021〕28号)、《关于2020年度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的通知》(湘教通〔2020〕102号)和《关于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的通知》(湘教通〔2021〕25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和2021年度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评审范围
1.尚未结项的2020年度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21个(见附件1);
2.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20个(见附件2)。根据《关于下达教育评价改革试点任务的通知》要求,18个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地区的试点期限为2021年4月-2024年4月,本次不纳入结题评审。
二、结题评审内容
1.对试点项目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经费使用、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2.对试点项目的改革成果进行评价,特别是在体制机制改革,解决深层次矛盾,促进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等方面。对教育改革与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方面产生的作用和影响进行评价;
3.项目产生的效益和成果应用前景综合评价等。
三、方式及时间
按照试点单位自查、提交自评材料、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审核结论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10月下旬,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
四、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尤其是项目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研究,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结题工作。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或推进不力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终止、撤销处理,已拨付资金由项目单位按原渠道退回,5年内不得申报我厅教育体制改革项目。
2.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试点项目推进情况完成自查,填写验收申请书,于10月11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并将PDF(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和Word两种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hnjymsc@sina.com。
(1)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成果验收申请书(见附件3)
(2)相关佐证材料
五、其他
联系人:刘颖 全燕利;电话:0731-84122532,18573375505;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2段238号省教育厅办公楼406室。
附件:1.2020年度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立项名单
2.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立项名单
3.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成果验收申请书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