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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23-12-29 10:03 浏览数:11


湘教通2023[ 383] 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深化新时代

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立项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湘江新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8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3338号)要求,经单位推荐、专家评议、结果公示等程序,我厅共遴选出2023年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60个,现将名单公布(见附件1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2年,自202312月至202512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试点保障。各试点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持,在政策制定、资金配套、组织力量上予以重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推进、有序落实。各项目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定期组织研究、调度试点工作进展,集智攻关试点推进的重难点问题。

二、有力开展试点。各项目团队要聚焦解决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和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加强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大胆探索推进改革的有效路径,努力形成一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实践成果,推动我省教育评价改革实现新突破。

三、加强考核评估。我厅将对试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不定期进行实地评估督导20241231日前,各试点责任单位须填报《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附件3,一式两份,下同);执行周期满后,各试点责任单位须填报《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成果验收申请书》(附件4,一式两份),我厅将适时组织成果验收评审。如存在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撤项情形的,我厅将对项目进行撤项处理,追回项目支持经费,相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我厅组织的教育体制改革项目。

四、加强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省教育厅在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资金中对试点项目给予支持,每个试点项目一次性拨付5万元。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按照《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各试点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保障力度,经费专项专用,不得用于与试点工作无关的开支。

各单位推进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及时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联系人:李晓琳,073184122632;电子邮箱:hnjymsc@sina.com

附件 1.2023年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立项名单

                 2.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

                 3.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成果验收申请书

湖南省教育厅

202312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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